終於下了最後決定...
雖然我的動作快到家人朋友有點訝異,
實在是因為真的待不下去了~~

其實於情上, 我真的還滿不夠意思的,
人家收留我回來, 結果六個月後, 還是又要走了.
第一次離開時, 我說因為跟我原先的期待不一樣,
現在又要離開了, 我還是要說因為跟我原先的期待不一樣...
但...  其實這家公司, 一直一直都一樣, 
只是我天真的以為我可以視而不見~~

hikari跟我說, 要讓我回台北, J的案子可以讓我慢慢接, 我不需要走.
首先, J案, 我是很有興趣, 
但一直以來我還是都只有臨時被派一些文書工作,
直到下高雄沒多久前, 我才有參與開會. 
其實J案, 他也放不下, 雖然口頭一直叫累~~~~
再來, 又可以回台北了??... 
他們到底把我們當什麼, 叫你下來就下來, 送你回去就回去??
我才剛在台北公司附近租了房子, 他叫我下來, 我只好趕快退掉房子,
現在又說可以回去, 是怎樣, 我又要找一次房子嗎? 
而且二個月前, 一直說來高雄是我唯一的機會, 現在又說回台北也可以!!??

不過啦, 這裡還是多發了我六個月的薪水, 還是要感恩一下!!!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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