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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不想貼任何有關政治的文章,
但這篇我覺得寫的有意思,
貼出來,讓看官們也好好想想!
ps. Kiku是陳菊,目前高雄市長候選人。

  作為施前主席長期老戰友,我和施前主席有一根本的不同,就是他認為現在是要重新搞革命、搞「聖戰」時候了,我則認為台灣早就過了革命階段。我們花了二、三十年,有人坐牢,有人流血,好不容易有些許成果,現在的工作絕不是重回井崗山打游擊。我們要給初生的台灣民主一個機會,否則這個民主永遠無法長大成人。 

  怎麼說呢?若成功拉下陳總統,意味著上百萬人民的參與,使總統不得不辭職下台。這個行動使得憲法中關於總統上台下台等一切規定形同虛文,從此以後,我們可以輕易地選出一個總統,也可以輕易地推倒他。 

  看看菲律賓,一九八六年,「人民力量」打倒了獨裁的馬可仕政權。五年前,同樣一股「人民力量」又推翻另一位民選總統艾斯特瑞達。去年以來,現任艾若育總統的反對派,又一心要以「人民力量」來拉她下台,逼得菲律賓在今年三月第二次進入緊急狀態。這樣習慣性的用非體制的方法趕走不喜歡的國家領導人,難道是台灣要走的道路?我們難道要成為菲律賓那樣的「失敗民主」? 

  龍應台女士說得好,民主制度選出來的總統可能是壞蛋,也可能是惡魔,所以憲法也規定可以用彈劾、罷免的手段讓總統去職。憲法這樣設計不是為了保障陳總統個人,而是為了不讓在民主選舉中輸掉的一方用奇奇怪怪的理由去翻盤。如果你無法按照這些途徑讓陳總統下台,你就必須承認你個人的不滿還不足以否定他所得到選票的正當性。你下次投票時可以不選他,或者不選他那個政黨,但你不能因為自己等不及了,就要「私了」。 

  到目前為止,第一家庭是否涉及貪瀆,都還僅止於媒體上的報導,以及檢調系統的對外放話。這些報導確實重傷了陳總統的統治威信。光是在我最熟悉的高雄,三個月來固定有超過五十%的人認為陳總統應該下台負責。我們無法要求民眾要對媒體報導採取何種態度,但相信或不相信完全是個人的主觀判斷。就算你認為他再貪腐,你都不能用個人的判斷來否定其他人當初投下的那一票。不管要陳總統下台的民調數字再高,募得的「承諾金」再多,在民主政治的天平上,這些判斷都無法與二○○四年一人投下一票的選擇等量齊觀。 

  我對於媒體上所報導的第一家庭風波,態度是很清楚的。總統有沒有「貪瀆」,要照司法程序來。目前司法正在偵查中,我們是不是應該給司法尊重,而不是輕率的加以否定? 

  這個過程也許很慢,也許不符合某些人急於拉陳總統下台的心態,但這些人真的是因為媒體報導的這些所謂「貪瀆」案例嗎?我相信更大的原因是根植於台灣社會長久以來的族群對立和統獨分歧。如果是這樣,我就更不贊成施前主席在既有的仇恨之上再灑上鹽巴。今天的台灣社會,相信的、不相信的,支持的、反對的,都是以幾百萬人計,互相報復,互逞一時之快,我們的後代子孫還有什麼希望?但是,如果施前主席所領導的群眾是要表達一種態度,一種不滿,而不是非要為了拉下陳總統而扼殺初生的民主不可,那麼我堅定的表示尊重。民眾有憤怒的權利,而讓民眾有權利表達憤怒正是我們當年就算坐牢也要堅持的目標。 

  用坦然的態度面對施前主席所領導的「倒扁運動」,正是民進黨反省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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